至于在经济上,则通商以后,中国所受的侵削尤深。通商本是两利之事,历代中外通商,所输入的,固然也未必是必需品。[5]然中国所受的影响有限。至于近代,则西人挟其机制之品,以与我国的手工业相竞争。手工业自然是敌不过他的。遂渐成为洋货灌输,固有的商工业亏折,而推销洋货的商业勃兴之象。不但商工业,即农村亦受其影响,因为旧式的手工,有一部分,是农家的副业。偏僻的农村,并有许多粗制品,亦能自造,不必求之于外的。机制品输入而后,此等局面打破,农村也就直接、间接受着外人的剥削了。此等情势,但看通商以后,贸易上的数字,多为入超可见。资本总是向利息优厚之处流入的,劳力则是向工资高昂之处移动的。遂成为外国资本,输入中国;而中国劳工,纷纷移殖海外的现象。
外人资本的输入,最初是商店——洋行——和金融机关。从《马关条约》以后,外人得在我国通商口岸设厂,而轻工业以兴。其后外人又竞攫我的铁路、矿山等,而重工业亦渐有兴起。此等资本,或以直接投资,或以借款,或以合办的形式输入,而如铁路、矿山等,并含有政治上的意味。至于纯粹的政治借款,则是从一八六六年,征讨“回乱”之时起的。此后每有缺乏,亦时借洋债,以资挹注。但为数不多。中、日战后,因赔款数目较巨,财政上一时应付不来,亦借外债以资应付。但至一九〇二年,亦都还清。而其前一年,因拳乱和各国订立和约,赔款至四万五千万两之巨。截至清末,中国所欠外债,共计一万七千六百万,仅及庚子赔款三之一强,可见拳乱一役,贻累于国民之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