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到这里,一直沉默不语的楼盘副总经理插话说,一期售楼广告的确有“不妥和含糊”之处。他的讲话立即引起业主们的质问:不是不妥,是欺诈!
现场一度发生混乱,参加对话的南山区公安局一位负责人立即开解双方:“大家可以依法到法院讨个说法”。
随后,一期入住的业主陈先生以广告不实等理由,一纸诉状将××公司告上法庭。
陈先生在诉讼中称,被告所承诺的北京某名校南山分校根本不是区配套的公办学校,为此,如果子女在该校完成小学至高中教育,要多付高达10多万元的择校费。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承诺创办名校不实的赔偿——人民币3万元。
陈先生指出,弄虚作假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:
一是该校与开发商无关,可是开发商在售楼广告、售楼书中却宣称,学校是他们与北京某名校创办的;
二是开发商有意隐瞒该校的“国有民办”性质,在广告中大肆宣传该校是小区的配套学校,能够保证该小区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等等,显然使购房者产生误解。
就近入学炒热了房地产